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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承清明習俗 弘揚傳統文化 | ||||
發布者:admin | 添加時間:2018/4/2 | 瀏覽次數:3987 | ||
清明節又叫踏青節,在仲春與暮春之交,也就是冬至后的第104天。是中國傳統節日,也是最重要的祭祀節日之一,是祭祖和掃墓的日子。中華民族傳統的清明節大約始于周代,距今已有二千五百多年的歷史。 清明最早只是一種節氣的名稱,其變成紀念祖先的節日與寒食節有關。晉文公把寒食節的后一天定為清明節。清明節是中國重要的“時年八節”之一,一般是在公歷4月5號前后,節期很長,有10日前8日后及10日前10日后兩種說法,這近20天內均屬清明節。清明節原是指春分后十五天,1935年中華民國政府明定4月5日為國定假日清明節,也叫做民族掃墓節。 清明節的習俗除了講究禁火、掃墓,還有踏青、蕩秋千、蹴鞠、打馬球、插柳等一系列風俗體育活動。相傳這是因為寒食節要寒食禁火,為了防止寒食冷餐傷身,所以大家來參加一些體育活動,來鍛煉身體。清明節,民間忌使針,忌洗衣,大部分地區婦女忌行路。傍晚以前,要在大門前灑一條灰線,據說可以阻止鬼魂進宅。 因此,這個節日中既有祭掃新墳生離死別的悲酸淚,又有踏青游玩的歡笑聲,是一個富有特色的節日。 |